今天早上因為生病(我又感冒了)
所以我中午到公司時
就在網路上有人告訴我說
放在天堂裡XX 會客室的留言內容全被刪除了.......


老實說
這種做法我不是很高興
但是無妨
該留的證據我早已留下來了
因為怕我告
所以用這種手法嗎?

當初說要告的人又是誰啊= =+

總之
昨天和老媽談過了
老媽支持我的決定

所以
就等看狀況了

然後
我的生日要到了
那天的早上和下午要和一票朋友過
本來打算晚上去君悅吃鹿肉的
但是~~~去問了
沒有鹿肉ORZ

那到底要吃啥呢?
大家討論一下唄
還是要3/30慶祝
大家出個意見唄^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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