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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有人問我說
會不會氣墨蘭

那我會告訴你
不會

她說的很好啊
很中肯啊
很切中我當時的疑惑啊
文筆又很讚啊
有啥不好的?

雖然扯到我
但也無妨
我就說了
兩年前的日記放在那裡
你要怎想是你家的事

再者
那是xx 和她自家讀者的事
干我啥事

我氣的
只是說我煩她兩年的事
最好我是有煩她兩年啦
那妳就給我好好的收集證據
俺等你

總之
我再重複一遍
那是"兩年前"的日記
早過了六個月的法律追溯期
而且
那些事是當時正在發生的進行式
我並沒有說謊或造假
這裡的人都是當時的證人
一個也沒跑掉

還有
我之所以討厭xx的最大原因~~~我說過很多遍了
有誰能被踩掉兩片腳指甲而不生氣的?
有的話~~我佩服你

但很抱歉
我不是那種人
就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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